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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点击数:   录入时间:07-06-09 17:05:05

各县区安监局,市属各有关企业:
    为了加强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工作,夯实职业卫生监督工作基础,省安监局印发了《关于开展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申报工作的通知》(陕安监管发[2007]15号),安排部署了全省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申报工作,现将该通知转发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为了切实做好此项工作,请各县区确定专门的工作人员负责此项工作,人员名单和联系方式请于2007年4月15日前报市局职安科和矿山科,以便今后工作的沟通和联系。
    二、根据各科室的职责,由职安科负责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电力、建筑施工、建材、机械加工等生产企业的职业危害申报,由矿山科负责非煤矿山、长输管道、石油钻采企业的职业危害申报。各县区今后要按照上述分工,建立辖区内县属以下企业职业危害管理工作档案,并于每年6月20日前分别报送市局职安科和矿山科,以便市局汇总上报省局。
    三、为了使全市申报工作能够有序进行,市上要求各县区先对规模以上企业(投资规模超过1000万元)进行摸底,摸底情况于今年5月10日报市局,并于今年8月31日前完成申报工作。8月后,各县区要根据规模以下企业的情况,安排合理的进度,今年12月31日前要完成30%的申报任务,08年7月前完成全部申报任务。
    四、为了使全市申报工作能够按时完成,市上将于2007年12月和2008年5月分别安排一次检查,对各县区的工作进度进行检查,对不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将予以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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