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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定期报送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事故详细情况的通知

                                                          
来源: 点击数:   录入时间:07-06-09 08:18:15

 

各县区安监局:

为贯彻省安监局《关于定期报送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事故情况的通知》精神,全面、准确、及时掌握各县区发生的各类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事故情况,现就定期报送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事故详细情况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事故范围

统计范围:凡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和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的企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均要进行统计。     

二、内容与格式

按照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废弃处置环节(化工、医药)

事故、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事故、危险化学品运输单位事故、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事故、烟花爆竹事故五种报表格式,每发生一起事故填写一个报告单。报告单见附件,报告单电子版从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网站上下载。具体下载地址是: http://www.chinasafety.gov.cn/2006-09/25/content_193876.htm

三、报送方式

将填写好的报告单的电子文档通过电子邮件报送市局专用电子邮件信箱( ylanjian @126.com)。按此方式报送事故情况后,负责发送报告单的人员要及时电话告知市局职安科。联系人:魏宝敏,联系电话: 3898901

     四、报送时间

    20076月起,每月 1日前向市局职安科报送本地区上月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事故的详细情况;在有法定节假日的月份,在节后的 5个工作日内报送。

     五、有关要求

(一)为方便工作联系和核实事故情况,各县区安监局负责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的科室要指定专人负责收集本地区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事故情况,填写并传送事故报告单。在 20076月上报本地区 5月份事故详细情况的同时,要把指定人员的姓名、电话、电子信箱等情况一并报送。

(二)要按时上报全面、准确的事故情况。各区安监

局相关科室要全面汇总每起事故的详细情况,认真填写每起事故的报告单;对每起事故提出是否列入本地区事故统计的意见,与本局负责事故统计的科室认真核对,双方确认一致,经本局负责人同意后,再向市安监局职安科报送报告单。要在每起事故报告单“备注”栏内注明该起事故是否列入事故统计中,并说明原因。当月没有发生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事故的,也要书面告知市安全监局职安科。

(三)每年 12月底,各县区安监局要对本地区上年度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事故情况进行全面分析,剖析问题,提出对策,预测形势,形成书面分析报告,并将此报告报送市安监局职安科。

     (四)所有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事故结案后,各县区安监局要将事故结案报告报送市安监局职安科。

 

附件:

1 、《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废弃处置环节(化工、医药)事故跟踪督导情况报告单》

2 、《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事故跟踪督导情况报告单》

3 、《危险化学品运输单位事故跟踪督导情况报告单》

4 、《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事故跟踪督导情况报告单》

5 、《烟花爆竹事故跟踪督导情况报告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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