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安委会发〔
2011〕
7号
榆林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关于在全市安全生产领域加快推广
3G视频
监控应用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安委会,市安委会成员单位,驻榆相关企业:
为进一步落实“科技兴安”战略,加快全市3G视频监控技术的推广应用步伐,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信息化建设工作,根据2001年第2次市政府专题会议精神和《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市安全生产领域推广应用3G视频监控技术的通知》(榆政办发〔2011〕31号)要求,从
2011年
4月份开始,
3G视频监控工作为试点阶段,
从目前的情况看,县区之间、部门之间工作进展不平衡。有的县区和部门领导重视,措施得力,工作走在全市前列,也有的县区和部门迟迟不动,工作至今没有打开局面,为解决这一问题,
现就加快推广工作中有关问题要求如下:
一、高度重视,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
各县区和有关部门要站在“安全发展”和促进经济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
3
G视频监控技术对生产过程实时监控和全程记录的重要功能,发挥
3G视频监控技术在安全防范中的震慑作用和
3G视频监控技术促进“安全信息化年”建设的抓手作用,实现全市重点行业安全生产和稳定发展。各县区和有关部门要成立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
3
G视频监控技术推广的协调联络工作,进一步指导、协调、促进监控系统的安装工作,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
积极协助、支持推广应用。
为了保障
3G视频监控技术推广工作的顺利实施,按照行业系统管理,由行业主管部门制定推广计划,明确行业重点监控点的安装标准。为保障推广工作,市上决定实行补贴政策,凡在试点阶段安装的监控点,由市上向3
G视频监控试装单位补贴一部分费用,每个点位按照每月
800元补贴,补贴时间为
6个月,补贴费用由市安监局负责从安全生产专项基金中支出。
三、
强化协作,切实做好推广工作。
3G
视频监控的推广工作是整个
3G视频监控技术应用成功的关键,各单位要强化协作意识,周密部署,认真做好系统和行业内监控系统的推广,使用单位要落实主体管理责任,认真做好视频监控的存档和视频装置的保护工作。建设单位要加大投入力度和技术支持力度,推进监控系统尽快建成投运。建设单位和使用单位要加强联系,及时解决建设和运营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安装顺利,运行可靠,取得实效。
二〇一一年五月二十九日
主题词:安全生产
技术
通知
抄送:省安委办
榆林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1
年5
月29
日
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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