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
年
2月
26日
21
时许,我市境内榆乌路
19
㎞
+
500m
处发生一起甲醇槽车侧翻泄漏事故。此次事故系河北沧州宏泰运输队一辆装有
29吨甲醇的槽罐车,行至榆(林)乌(审旗)路
19
㎞
+
500m
处,由于驾驶员观察不周,措施不当,致使罐车侧翻,造成甲醇轻度泄漏,车内
2人受伤,道路中断
19小时的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
接到事故报告后,按照市政府领导的批示精神,市安监局局长兼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主任马安威、市交警支队队长姜茂雄、市消防支队队长沈佑亮、榆阳区副区长刘亚忠及区安监局局长刘晖带相关人员立即赶往事故现场,同时启动危险化学品应急预案,成立现场指挥部,马上将受伤人员送往医院,疏散周围群众,对道路进行交通管制。根据事故现场情况,指挥部研究决定,先进行堵漏,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再将甲醇倒灌移送安全地带,最后将事故车辆调离现场。各成员单位按照指挥部的决定,立即分头行动,调集应急救援指挥车
1辆,甲醇槽罐车
1辆,消防车
4辆,应急发电车
1辆,
60吨和
25吨吊车各
1辆,在榆天化专家的技术指导下,有条不紊地实施堵漏、倒灌及吊装等措施。
27日下午
16时
40分,险情得以排除,道路恢复通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