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会议安排,现就全省安监系统反腐倡廉工作会议精神传达如下,并就2008年全市安监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全省安监系统反腐倡廉工作会议精神
全省安监系统反腐倡廉工作会议于2008年3月19日在西安召开,会期一天。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学习贯彻中纪委十七届二次全会、省纪委十一届二次全会和全国安全监管监察系统反腐倡廉工作会议精神,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针,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践行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回顾总结2007年工作,安排部署2008年反腐倡廉工作任务。各市局局长、纪检组长、监察室主任及省局在家的领导和副处以上的干部参加了会议,同时还邀请了省纪委副书记纪相忠等指导会议。大会由省安监局副局长马延平主持,省安监局纪检组长李进做了工作报告,省局姚炬局长和省纪委纪相忠副书记做了重要讲话。
李进组长的报告,共分三部分:
一、狠抓落实,2007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高度重视,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初见成效。(二)注重实效,领导干部作风建设进一步加强。(三)层层细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得到有效落实。(四)积极构筑“五道防线”,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廉政勤政意识明显增强。一是加强反腐倡廉教育,筑牢“思想道德防线”。二是强化党内组织生活,构筑“同志关爱防线”。三是及时预警、动态监督,构建“警示训诫防线”。四是威慑警示、超前防范,充分发挥“党纪政纪防线”和“刑事司法防线”作用。(五)加强政风行风建设,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得到有效治理。(六)完善规章制度,源头治理工作不断深化。(七)加大落实力度,监督检查工作保持良好态势。一是贯彻落实中纪委七号文件精神,严查权钱交易腐败行为。二是认真开展自查自纠,专项治理商业贿赂。三是抓住关键环节,坚持“参与式”监督。
李组长在回顾2007年七方面的工作后,指出了存在的问题:一是一些工作部署和工作要求在有的单位、有些环节还没有落到实处。二是对权力运行的监督还不到位,对一些容易发生权钱交易的执法环节,有效防范的办法还不够多。三是有的单位开展纪检监察工作不能很好的结合工作和单位实际;有的单位对提高纪检干部业务能力还不够重视。四是市县局纪检监察机构尚不健全,大部分还未配备专职人员。
二、明确任务,扎实做好2008年反腐倡廉各项工作
(一)大力加强对党的十七大精神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要着重开展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一是开展科学发展观学习实践活动。要把科学发展观切实贯彻到思想政治建设各个方面、安全监管工作各个环节、政绩考核评价和干部选拔任用之中。要在领导干部中深入开展正确政绩观教育,提倡实事求是,真抓实干,讲求实效,反对图虚名、做虚功、弄虚作假。二是加强效能监察。督促提高监管效能,督促严格依法行政,使监管工作更加符合安全生产实际,更加符合经济运行规律,更加符合民生要求。对不依法履行监管职责甚至滥用权力、违法行政的,要严格问责、严肃处理。对损害人民群众利益和安全监管队伍形象的突出问题,要切实加大治理力度。(二)扎实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切实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结合实际,今年在廉洁从政上着重解决6个方面的问题:(1)深入治理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收受干股,以及以赌博和交易等形式收受财物、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收钱敛财等问题;(2)清理纠正领导干部在住房上以权谋私的问题,严禁领导干部超标准建房、多占住房、违规购买经济适用房,坚决处理领导干部违规违法收受房屋的问题;(3)纠正和查处领导干部放任、纵容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其职权和职务影响经商办企业等问题;(4)深入治理行政许可乱收费、向生产经营单位指定安全评价机构等问题;(5)认真解决私自处理、留置罚没财产,违反“收支两条线”规定、滥发补贴和奖金等问题;(6)清理纠正超标准超编制配备使用小汽车、违规新建和装修办公用房等行为。 (三)加强政风行风建设,治理纠正在安全生产领域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加大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主要从以下6个方面开展工作:一要加强对年初国务院、省政府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所部署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完成情况和“隐患治理年”各项工作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二要加强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安全生产领域的违法违规、失职渎职行为。三要加强对行使安全生产执法权的监督,严格规范“自由裁量权”,防止执法上的随意性。四要根据今年换发安全生产证照比较集中的实际,加强对“换证”工作的监督检查,防止违纪违规问题发生。五要继续认真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安全生产领域违纪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条规。六要进一步加大责任事故调查处理力度,坚持把查处事故背后的失职渎职行为和腐败问题作为事故调查处理的重要内容和必备程序,严肃查处安全生产领域的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等腐败行为。事故的调查处理,都要有纪检监察机关或部门的全程参与。(四)加强机制体制创新,加大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力度。要进一步完善行政决策机制和办事程序,力争实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要完善程序规则,把权力运行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轨道。要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规定,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过程的监督,防止和纠正“带病上岗”、“带病提拔”等问题。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执法“九条纪律”和中介机构管理“双五条”规定。要认真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的从政行为。根据国家总局要求,省局纪检组、监察室将在下半年会同有关部门对执行“九条纪律”和“双五条”规定的情况集中开展一次检查,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五)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坚决惩治腐败。各级要认真受理群众信访举报,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要严厉查办官商勾结、权钱交易、权色交易和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严肃查处领导干部以及执法人员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徇私舞弊的案件,严重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为非法办矿、办厂或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案件,发生在政府采购、工程建设等环节和安全生产中介活动中的案件。继续推进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巩固自查自纠成果,坚决纠正不正当交易行为,认真查办商业贿赂案件。(六)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动反腐倡廉各项任务落实。各级安全监管局也要根据同级党委、政府和责任制领导小组的任务分工,结合单位实际,做好任务的分解细化,把任务落实、责任落实、目标落实。要切实加强对反腐倡廉工作的领导,主要领导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班子其他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各单位要按照抓过程、抓重点、抓细节、重实效的“三抓一重”思路和要求,认真抓好任务分解、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三个关键环节。省委明确要求,凡所属单位发生重特大责任事故、班子成员违纪违法问题、发生群体性越级上访事件造成重大影响、年度政风行风评议排名末位等情形的,单位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予以“一票否决”。各级务必高度重视责任制的落实和考核工作,以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制的全面落实,推动反腐倡廉和安全监管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