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加强重大隐患整改跟踪督办工作。要按照省安委办《关于督促整改2007年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中查出的重大隐患的通知》要求,加强对本辖区、本行业内重大隐患整改情况的跟踪督办,及时掌握重大隐患的整改销号情况,实行重大隐患登记、整改、销号的全过程管理和督办制度,盯住不放,一抓到底,直至彻底根治销号。对整改进度缓慢的单位,要进行重点督促检查,督促加大整改力度,确保隐患及时得到消除。
(八)加强总结考核,及时报送信息。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做好本县区、本行业隐患排查治理信息调度统计工作,按季度搞好汇总,并于季度结束后3日前报市安委会办公室。 市政府将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展情况,组织开展检查督查,对工作好的通报表彰,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以致酿成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任部门和单位,依据国家《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给予相应的责任追究和行政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