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我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有力的促进了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但是,一些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相对滞后,监管不力,导致本地区、本行业或本单位发生了伤亡事故,造成了人民生命财产的损失。根据《榆林市关于安全生产实行一票否决制的办法》等有关规定,市安监局建议对13个单位实施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取消2个单位创建“五型机关”评优和7户“百强企业”评选资格。
建议由榆阳区人民政府对榆阳区煤炭局、榆阳区小纪汗乡人民政府实施一票否决;由陕西中能煤田公司对中能榆阳煤矿实施一票否决;由榆阳区人民政府和榆林市公安局分别对古塔乡人民政府和榆阳区公安分局古塔派出所实施一票否决;由神木县政府分别对神木县煤炭局、孙家岔镇人民政府、中鸡镇人民政府和孙家岔镇庙湾煤矿、中鸡镇瓜地湾煤矿实施一票否决;由横山县人民政府对横山县煤炭局实施一票否决;由市交通局分别对市恒泰运输集团和市长运运输集团公司实施一票否决。
建议市五型办取消了榆阳区煤炭局、神木县中鸡镇人民政府创建“五型机关”评优资格。
建议市经委取消了延长油田股份公司定边采油厂、延长油田股份公司横山采油厂、延长油田股份公司子洲采油厂、榆林市恒泰汽车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榆阳区上河煤矿、榆阳区六敦煤矿、榆阳区常兴煤矿7户企业的“百强企业”评选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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