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安监党组发〔2018〕2号
中共榆林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党组
关于加强纠正“四风”工作的通知
各科室、各直属单位:
2018年春节将至,为巩固和拓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确保春节期间文明节俭、风清气正,根据省、市纪委要求,现就节日期间纠正“四风”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强化教育
要结合“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学习教育,认真学习领会《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重要批示精神的通知》精神,对批示中指出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表现进行深入讨论,对照相关要求,认真开展自纠自查。
二、严肃纪律
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格践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坚决杜绝“节日腐败”。严禁借过节之际搞公款吃喝、送年货节礼;严禁在高档小区或写字楼“一桌餐”接受吃请,坚决杜绝利用隐秘场所吃喝;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
三、加强管理
1、各单位要认真梳理和规范财务制度,严把餐饮、住宿和烟酒等票据的审核。
2、认真落实好意识形态责任制,加强舆情关注。完善对门户网站、QQ群、微信群、微信公众号等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坚决杜绝各类错误信息和不良言论。
四、严肃问责
各科室和直属单位要迅速组织落实,市局和驻局纪检组将在近期对上述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促和检查。对落实不认真或因落实不力出现违反八项规定或“四风”问题的,将对主要负责人和责任人进行追责。
榆林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1月22日
抄送:省安监局,市纪委。
榆林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1月22日印发
共印20份